企业培训师培训
1.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企业培训师
职业定义
指能够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企业培训师(*二级)、高级企业培训师(*一级)。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重要程度能力种类
极重要 很重要 重要 较重要 学习能力 创新能力 表达能力 研究开发能力 协作能力 成本核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助理企业培训师不少于160 标准学时;企业培训师不少于220 标准学时;高级企业培训师不少于320 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助理企业培训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培训企业培训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培训师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企业培训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培训师证书2 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任职资格。培训教师由负责企业培训师考评工作的业务主管*进行资格认定。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与培训师业务工作相关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模拟
教学场所。
鉴定要求
使用对象
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 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 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本科学历(或等同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 年。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证书满4 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 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 年。
(3)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 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证书满4年,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 分以上者为合格。培训师、高级培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上课地点:中山市教育集团培训中心(原石岐职中) 考试地点:中山市技师
报名地点:中山市圆融职业培训学校 (中山市石岐东区起湾道来胜大厦6楼616室 )
收费标准: 企业培训师2540元,助理培训师1540(以上价格均为非含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