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实行一年一次考
报名时间:当年5月份,考试时间为当年10月份
三、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四、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五、合格条件
所有考试科目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者,发放*人民共和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
六、培训内容:《会计实务》、《经济法》
七、学习周期:考前3-4个月
八、适合对象: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并具备高中或者同等(职高,技校,中专)学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