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
“蒲公英计划”陕西活动组织委员会
西 安 广 播 电 视 台
联发文[2013]第4号
“蒲公英之歌”(2014)新年春晚电视文艺晚会
通告函
全省各地区教育局、文化局、文化馆、群艺馆、少年宫;大中、*校、幼儿园;培训中心,艺术表演团体:
由文化部*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蒲公英计划”陕西活动组织委员会、西安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蒲公英之歌”(2014)新年春晚电视文艺晚会演出将于2014年元旦在西安人民大剧院举行,期间邀请各有关*人士和热爱艺术的专业和业余演职员参加晚会的演出;此次活动由各地区、市、县、学校、单位推荐,晚会节目组负责审查及选拔工作。
一、活动时间
1、节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
2、节目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1日—20日
3、节目演出时间:2014年元月1日
4、节目演出地点:西安人民大剧院
5、电视播出时间:2014年正月*至初七
二、参演作品和节目形式(以集体节目为主)
器乐合奏、独奏、声乐合唱、独唱、集体舞蹈、独舞、模特、戏剧、小品、曲艺、朗诵、杂技、魔术、武术等
三、参加对象
1、各有关热爱文化艺术的人士。
2、成人、青年、儿童演员,国籍和地区不限。
3、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行携带解决。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
“蒲公英计划”陕西活动组织委员会
西安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蒲公英(香港)儿童文化中心电影电视制作部
承办单位:“蒲公英之歌”新年春晚电视文艺晚会节目组
支持媒体:西安广播电视台 文化艺术报
*蒲公英网 *文化信息网
五、节目及报送要求
1、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不得有误。
2、演出节目作品时长不超过六分钟(参演节目有录像光盘单位须于
11月10日前交节目组审查,审验通过的节目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3、电视播出时长个人节目不超过2分30秒,集体节目不超过3分钟。
六、收费标准:
个人节目:3900元
2—13人节目:5000元
14人以上节目:390/人
(以上收费包含:报名、彩排、录制、播出、场地、DVD光盘,证书、奖牌等费用)。
特别提示:
1、节目报送单位应于11月10日前将电视录制费用、音乐伴奏(CD、MD)、演出人员名单及节目录像光盘交晚会节目组审查,如报送或缴纳缺项,将视作为自动退出活动。
2、凡被入选参加新年电视文艺晚会演出的节目,均可入选2014年2月4日(初四)—8日(初八)在香港和上海举办的国际青少年文化艺术节,详情请登录官方网站或电话咨询。
电视晚会节目组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纬二十六街居业大厦六楼
西安塔萨国际东方舞俱乐部
联系人:
“蒲公英之歌”2014
新年春晚电视文艺晚会节目组 西安广播电视台健康快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