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工
内容摘要:我国汽车制造、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售后服务行业对汽车技术服务人员的预测需求量约为80万,而汽车维修行业每年需新增从业人员近30万,急需具有现代服务意识和现代维修技能的行家能手。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技工(*五级)
中级技工(*四级)
高级技工(*三级)
技 师(*二级)
高级技师(*一级)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
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