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级别及科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两种。
初级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4、报考条件:
初级: 1、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
2、高中以上学历或通过*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
中级: 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6)通过*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课程收费:初级职称:300元/科 中级职称:300元/科
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09年5月15、16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6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