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13日,教育部出台《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于2015年考研调剂的基本条件要求如下:
第六十二条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对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跨*的调剂复试要给予支持,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农学*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考生(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的要求方面可从宽掌握。
第六十三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第六十四条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应通过“*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第六十五条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重庆教学部招生信息推荐:
1、在职研究生:同力申硕金融学、会计学;双证MBA在职研究生;
2、高级研修班:工商管理与金融投资总裁研修班、财务总监研修班、总裁助理研修班;
3、专本科学历教育:网络教育专本科(财经管理领域专业)、一年制自考班;
4、证书培训:金融理财师AFP、CFP、注册信贷分析师CCRA、注册会计师CPA;
5、 其他培训:完美口才培训班、绩效考核与薪酬设计实战训练营、澳洲假期金融交易实习项目;
6、企业内训:(金融系列培训、财政税收系列培训、财务会计人员系列培训、企业集团系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