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除照片、翻译件和授权声明外,所有材料须交验证机构验看原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我中心只收取复印件。
1.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2. 需认证的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学位证书或高等专科文凭);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3.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如、学籍注册*或学生管理*)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如果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成绩单(研究证明)为外文,须提交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与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CBD认证验证办公室和*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可在现场内的翻译公司办理翻译,翻译件将在翻译完成后直接转入认证程序,无需现场等待翻译结果);
5. 如在境内高校就读期间到港、澳高校学习获得港、澳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者需要提供境内高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