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美国留学学历认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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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曾写过一版海外学历认证办理指南,但几个月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办理手续和材料要求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以前的办理指南已经不适用了,于是在此给海归学子们重新提供一版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对回国就业的各位有所帮助。
部分海归在回国前已经办理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这一证明主要证明留学经历真实。此前,办理海外学历认证时要求提供《回国证明》,现在这一要求已经取消。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以下简称海外学历认证)则是为证实颁发证书或文凭的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或文凭真实有效并出具书面认证。也就是说,防止小说《围城》中主人公用虚构*的一纸伪造学历浑水摸鱼,要知道,野鸡*和假文凭在今天仍在肆虐。
强烈建议海归们在回国后尽快着手办理海外学历认证,因为在就业时,许多企业和机构会验看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书。办理学历认证一般需要20日,且不能加急,建议留学生回国后尽早办理。
办理海外学历认证主要需要进行在线提交和材料递送两步。
*步:在线注册和提交。
在线提交主要需要申请人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注册用户请点击:http://renzheng.cscse.edu.cn/Agreement.aspx
打开页面会看到一份详细的使用协议,请点击同意后开始注册,准确填写用户名(只能由字母、数字、下划线和短横线组成)、密码电子邮箱和验证码。据系统提醒,使用QQ邮箱或Hotmail邮箱可能无法正常接收邮件,所以请不要使用这两种邮箱作为注册邮箱。
在完成注册后,请详细填写个人信息、留学信息等,并进行提交。在留学服务中心的注册网址上填写的个人信息还可能有其他用途。我曾经接到留学服务中心的电话通知我留学服务中心举办的招聘会和某企业招聘管理培训生的信息。
提交后的信息仍然可以部分修改,如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等个人联系方式可以保存更新,所以申请人无需担心自己住所变更等问题。密码和邮箱信息也可以随时更改。
海外学历认证的在线系统除了可以帮助申请人在线申请认证之外,还可以查询申请进度,绿色箭头图样表示正在进行的步骤,黄色人形图样则表示已经完成的步骤。如果有资料缺失,也会在在线系统中显示出来。
第二步:材料递送
材料递送前,首先需要将材料准备齐全。
1. 二寸或小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一张
2. 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现场验看)和复印件
有一种情况是,申请人由于提前回国或者学位证尚未邮寄到个人手中等情况,申请海外学历认证时没有学位证书原件,可以持学校出具的已经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申请。
3.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证实成绩单原件(现场验看)和复印件
如果没有课程,而是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如、学籍注册*或学生管理*)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学位证书或文凭的中文翻译件原件(会被收走)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信)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大厅也提供翻译服务,可以直接办理,好处是翻译件可以直接转入认证程序,无需现场等待结果,劣势是收费略高于其他翻译机构。请自行斟酌选择。
5. 如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到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者需提供国内高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6.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现场验看)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下载地址:
http://www.cscse.edu.cn/Portals/0/hg/sqsm.doc
中英文双语的授权声明是用来允许留学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和学位、文凭情况进行核查,声明内还有一些个人基本信息。
8. 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
9. 针对不同留学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请申请人根据自己留学国的情况进行补充。
【俄语*】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或学士学位课程入学合同
【爱尔兰】获得爱尔兰国立*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美国】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加拿大】提供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菲律宾】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国立*,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欧洲部分*】持有该国居留卡的申请者,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日本】2012年7月以后毕业的申请者,需提交留学期间在留卡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古巴*单方奖学金项目】应提交语言预科证明和国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全程在古巴完成学业者无须提交学习经历证明)
10. 对于无法亲自办理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递交材料,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