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哪里有会计证培训/海门会计证培训☪海门上元会计证培训班☪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主要要求是: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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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会计凭证封面的格式如图所示。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会计证考试科目:
1、会计基础 (学习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等内容)
2、会计初级电算化(学习会计电算化概述等内容)
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等内容)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二)会计凭证的归档
保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对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按年分月顺序排列,以便查阅。
作为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在备查簿中登记,由提供人和收取人共同签章。
☪海门上元会计证培训班☪李老师提醒: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满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不得任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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