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职业培训概况
凡取得物流师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
培训对象
物流、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配送、仓储、调度、制造、电子商务、商场、超市、采购、流通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物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在现代物流基础理论、管理手段、技术方法和作业技能等方面的水平,使受训学员具备现代物流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助理物流师(*三级)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审核认定、以培养高级技能为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物流师(*二级)
1、取得助理物流师(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高中以上文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3、*专科毕业或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高级物流师(*一级)
1、取得物流师(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培训教材
采用*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教材,并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教授开发的补充讲义。
经统一培训、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法定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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