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孩子在幼儿园和在家时的表现判若两人?
听许多老师说过,一些家长总反映孩子在家和在幼儿园状态大不同!那原因什么呢?又该怎样让孩子表现一致呢?
我们的宝贝为什么会变为“两面派”?
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幼儿园有一套带有强制性的规章制度,任何人都不允许例外,幼儿在心理上形成了定势,从而转化成一种习惯行为。而在家就不同了,没有各种约束,加上孩子一哭闹,家长就容易妥协,孩子也就变得不听话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庭应该制定一些简单、必要的规定,让幼儿从小在有规律的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学会自我控制。家规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生活规律
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制定一份作息时间表,把幼儿一天的生活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起床、睡觉、吃饭、学习、户外活动都应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
作息时间一旦确定就要严格执行,长期坚持,不要因为家里来了客人或大人有活动就随意扰乱孩子的生活规律。当然,特殊情况下,比如节日、生日时,可以允许孩子自由一些,但事先必须申明原因和具体要求,让孩子明白这是特殊缘故,不至于在平日也提出要求而破坏常规。
2、制定行为准则
家长可将良好的行为举止制定成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让幼儿通过反复执行内化成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性行为。例如:
吃饭之前要洗手;吃饭时要坐在固定的位置,不许乱跑或边吃边玩;喜欢的菜不能拉到自己面前;每次要吃完自己的饭菜,吃完后把碗筷、椅子放好。
3、提出劳动要求
劳动不仅能使幼儿增长知识、锻炼意志、增强责任心,而且可以培养幼儿做事有始有终、尊重他人劳动等良好品质。
幼儿劳动应从自我服务开始,从小要求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一般来说,3岁学会用匙吃饭、穿脱袜子、收拾玩具;4岁学会刷牙洗脸、穿脱衣裤、系鞋带;5岁学会用筷子吃饭、整理自己的抽屉。
另外,可以根据幼儿的年龄大小规定他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例如:2岁的幼儿可以帮大人拿递小物品;3、4岁的幼儿可以分筷子、端饭;5、6岁的幼儿可以折衣服、叠被子、买小商品等。
幼儿乐意做事,而且非常负责,但由于能力和经验的不足,常常会好心办坏事,因此,培养幼儿劳动不有操之过急,要有耐心,多指导,多鼓励,千万别说“帮倒忙”、“越帮越忙”之类的话打击的孩子的自信心。
合理的为孩子制定一些规定,并严格执行,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对他的一生都将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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