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设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小时
《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小时
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四、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试题题型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