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与人才入库》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职业经理人: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发〔2018〕30号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发{2020})53号等规定,依照职业经理人《Q/HRDCP001—2021职业经理人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标准》、《Q/HRDCP002—2021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注册标准》、《Q/HRDCP003—2021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注册申报评审条件》系列标准,由湖南湘职协职业经理研究发展中心组织、湖南职业经理人认证注册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湖南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中心进行职业水平测评、资质等级评价工作。
一、入库评价对象
在企业中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副总经理以及职能*总监/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
二、入库申报材料:
(1)、《职业经理人资质测评评价申请表》
(2)、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结业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4)、高清蓝底二寸证件照(电子版)
(5)、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或当地派出所出具)
(6)、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7)、一篇5000字以上的企业管理论文(或已经发表的论文,研究生毕业者可以提供相应毕业论文)
(8)、个人所在单位的公示证明及公示栏照片(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由以上材料组成等级评定综合评估体系。
三、入库评价方式
由湖南职业经理人认证注册评审委员会与湖南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中心组织依据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并经面试或视频面试后,对其知识结构、专业能力、职业能力、职业素养、岗位能力、职业信用、职业履历进行综合评价和资质等级评价,并出具《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报告》,作为资质等级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