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从业人员和养老院院长稀缺已经成为养老产业发展备受瞩目的原因之一,随着老年人的不断增加,更多的是选择在养老院养老,毕竟养老院的管理制度十分完善,从而受到更多的人会选择养老机构安享晚年。那么身为一个养老院院长工作职责是什么呢,有什么权力行使它的权利和义务呢,下面让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吧!
养老机构院长的职责
养老机构院长的权限
(1)院长对养老机构正常服务与经营活动有决策权。
(5)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除,在充分听取有关*的意见后,院长有决定权。
(6)有向上级党委和*主管*提名推选副院长和院长助理的建议权。
(7)院长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超范围行使权力或滥用职权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8)院长有义务接受上级、行业、员工和入住老人及亲属的监督、咨询。
企业对于养老院院长会有哪些要求呢
一、主持敬老院全面工作,努力使敬老院达到环境园林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周到化,养老家庭化。其它管理人员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二、制定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使院内工作健康、正常运转。
三、坚持民主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工作,努力完成本院和上级交办的一切工作。
四、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五、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考绩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带领全院供寄养人员开展互帮、互学、互爱,争当模范院民,先进院民,光荣院民。
六、维护供寄养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本院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