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充分发挥机制的优势和活力,整合湖南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在"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上办特色、创品牌;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备职业潜能的专门人才,有效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需求
衡阳卫生学校招生简章-招收*生
免学费政策
1.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什么?
答:免学费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依法批准、符合*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享受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各省级人民*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目前本系有专职和兼职教师4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8人,占59.6%;中级职称10人,占21.3%;初级职称(助教)9人,占19.1%。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40人,占85.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9人,在读研究生6人,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1人。教辅人员7名,其中实验师3人、助理实验师4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职与兼职相结合,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及学生管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