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拓展阅读
还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殊领域的设备,虽然本质上也是特种设备,但因长期的惯例,国务院在制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时并未将它们通通列进来,而是明确仍由相关*代表*进行监督。例如:军事装备、核设施、军用航空航天器、军用舰船以及军用机动车辆,仍由部队监管;民用航空航天器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由民航*监客;民用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道路机动车辆,由交通*会同警察*监管;矿山井下设施,由安监*监管;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的机动设备,由建设*监管。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特种设备,是指除这些领域之外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