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拓展阅读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管理办法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七、行车工必须作到: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斜拉工件不吊。
5.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6.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7.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八、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