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基地基本要求
具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提供地勤、乘务相关实习岗位,,可接纳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能够配备相应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有保证实习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寻求与区域内大型*企业开展深层次、紧密型合作,建立与自己的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充分满足本专业所有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由企业提供场地、办公设备、项目和技术指导人员,企业技术人员与教师共同组织和带领学生完成实战,形成校企共建、共管的格局。
校外实训基地的主要功能如下:有利于学生掌握岗位技能,提高实践能力,让学生感受企业文化,适应企业管理,熟练操作技能,认识社会和客观评价自我,提高综合职业能力,为顺利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教学资源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图书及数字资源等
-招生简章公布长沙护理学校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三年内*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