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和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系统掌握护理学、医学、人文社会科学、老年护理学等基础知识,具备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长期照护及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及科研能力,不仅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等工作,还能胜任在养老机构、社区、家庭等领域中进行老年护理及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护理人才。
(三)学习情况
1.核心课程
2.特色课程
3.实践操作
(四)就业去向
(五)专业优势
老年护理人才已成为我国紧缺人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老年服务和管理设施改善,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需求越来越现代化、国际化,为适应和满足老年护理事业的发展,培养合格的老年服务业专门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开设老年护理专业教育是社会所需,将大有发展前景。
衡阳潇湘卫生中等职业学校简介
免学费政策范围: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免学费资金为2400元/年,开学报到时即减免。
助学金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和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
除此之外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无条件享受。
衡阳潇湘卫生中等职业学校简介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三年内*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