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湖南师范*、湖南农业*、中南*、铁道*、湖南*、长沙明政*、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湖南外国语职业*、长沙电力职业技术*、湖南外贸职业*、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湖南邮电职业技术*、益阳职业技术*、湖南劳动人事职业*、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长沙职业技术*、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湖南信息职业技术*、湖南城建职业技术*、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湖南食品品职业*、长沙卫生职业*、湖南民族职业*、湖南工程职业技术*等等
衡阳415卫校2023招生要求
加强校院合作培养,共育康复人才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实行院校合作、分方向特色办学,2014年起与郴州市*人民医院合作开设"郴一班",2018年起与湖南省儿童医院合作开办"儿童康复方向班",与株洲市中心医院合作开设"孕产康复班"。
构建校院合作"五双"人才培养模式,即"双主体、双身份、双导师、双考核、双证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相应医院建立校院双师教学团队,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技能标准与实践基地,开发编写特色教材。
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三年内*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