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项目运作流程
一、酝酿时期
影视剧的形成离不开剧本,而好的故事或想法是剧本的雏形,好的故事或想法,来源于编剧或已十分成熟的文学作品,一一编剧把自己的故事(想法)向投资方阐述,希望可以得到经济支持或把想法通过导演、制片人(独立或受雇于制作公司)等传达给投资方,使故事能够搬上荧幕关于对著作的改编。当制片公司或制片人得到著作改编权后,就会寻找投资或赞助商,确立影视项目拍摄并由编剧对文学作品进行改编。一一确定导演,与剧本作者交换和统一创作意图,确定和完善电影文学剧本:投资方确立项目及主创人员,成立筹备组。酝酿时期不计入影片摄制周期。
本时期应注意的事项:
1、制片人(代表版权方及投资方对摄制项目进行安全管理,是剧组的法人,签署各种合同,编制预算、控制经费支出、制定拍摄计划、监督拍摄进程、安排协调各*工作等)获得资金后,聘请(签订合同)制片主任协助其工作。
2、制片主任带领制片*工作,*摄制组按时完成任务、*导演提出要求能够顺利实现,*摄制组正常运作。
3、由制片人或制片主任出面聘请导演、摄影、美术、录音、服装、化妆、道具等*主创并与其签订合同。再根据剧本,以导演为中心,主创人员讨论故事主题及拍摄内容(有些导演习惯经过讨论形成分镜头剧本以便于拍摄)
二、筹备时期。
本时期主要任务:
1、研究文学剧本,统一创作意图;
2、搜集资料,体验生活:
3、初选全片外景;
4、完成导演闸述:
5、绘制布景气氛草图和平面草图:
6、完成分镜头剧本;
7、选择演员,
提出候选名单:
8、制片主任应会同有关*确定拍摄前准备阶段人员名单(特技设计、特技摄影根据规模及摄制组工作需要,由摄制组确定到组工作时间)
9、摄制组进入筹备时期后,制片主任要及时收集整理艺术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