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证书培训考证招生简章
“美容师”你有《证书》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核处的陈卫军副处长介绍说,由于美容纠纷越来越多,而美容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的因素,监管的力度必须加大,但是原先对美容从业人员的一些推荐标准显然力度不够。3月16日,劳动部颁发了新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对美容从业人员强制执行持证开业、持证上岗制度。 这里所要求持有证就是由劳动保障行政*核发的《证书》。其中明确规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于美容院等用人单位而言,则必须要按照《规定》招收工作人员,如有违规,将会受到处罚。
随着新规定的出台,美容师职业标准也由原先的行业性标准上升为*标准,成为《美容师*职业标准》。其中,对美容师的职业培训要求更加明确、更加严格。*实行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一、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未取得证书,*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7年以上(年龄24岁以上);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6年以上(年龄25岁以上);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需5年以上(年龄26岁以上)。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中专学校、高职、本科院校美容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高职、本科院校美容专业毕业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美容专业初级职称2年以上。
二、 提供相关材料:
1. 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2张; 2.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工作经验证明1份
三、考试合格者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通用,终生享用!
四、学习内容:
根据国际职业技能标准,通过学习美容历史、基本美学、医学、电学、心理学、化学常识;
分析皮肤结构、化妆护肤品应用、美容院仪器操作、中西按麻手法、各种皮肤诊断及治疗护理;
纹绣眉毛、刮痧、减肥、健胸;
全套精油身体护理及国际流行的SPA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