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师----《*劳动部证书》
一、职业背景:为进一步推行证书制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6号部长令),美发师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我省开展美发师从业人员的*鉴定考试。
二、培训内容:采用国际标准教材之特长,荟萃国内外现代美容美发技术这精华,*劳动部统编教材为主导编成教案。
详细介绍:
初级报考条件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内。
中级报考条件
1、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美发职业毕业生。
高级 报考条件
1、取得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经高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取得毕(结)证书者;
2、取得中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7年以上;
3、具有中级证书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4、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生。
技师 报考条件
1、取得高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高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等级
高级技师 报考条件
1、取得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技师的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技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填写报考申请表(2份);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1寸5张
鉴定范围:职业道德、美发发展简史、服务业务技术、美发行业卫生、人体生理、脸形、头形及身体知识,按摩基本知识、工具、用品及电器设备,美发化学用品、美发素描。
证书核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人国通用《*人民共和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