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修中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09年《管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暨《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证书》培训班
招生简章
财政部主管*财政、金融、会计事务并负责制定各行业的法规、准则。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作为财政部的直属研究教学机构,具有教育办学的独特优势。其专业导师直接参与*财政、金融管理及规则制定和相关研究及实务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与财经政策制定*、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均有密切的联系,将为学员的深造提供广泛而直接的平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为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从事博士、硕士学历教育和学位授予单位。多年来为我国财政、金融、税务、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培养了大量的高级人才,被业内人士称为财政界的“黄埔军校”。为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求,提高我国高级管理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配合开展学位授予工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在深圳举办2009年春季管理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从事管理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者。
二、招生人数:50人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表:《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科研所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领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
网址为: .cn/,
2、单位推荐信: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3、本人*学历、学位、身份证复印件(A4纸单页复印);
4、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4张和两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
四、入学时间:
由财科所研究生院对学员上缴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2009年度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学制二年
(其中授课1年一1年半,论文答辩1年一1年半)。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即在职学习)
六、课程设置:
西方经济学、金融理论与国际金融、投资理财研究、证券投资、会计理论研究、会计专题讲座、税务理论与国际税收研究、税务专题讲座、国际会计、财务管理研究、管理会计、管理专业综合知识、外语等十四门课程。
七、教学方式:
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每月隔周周末上课两天(周六、日),遇特殊情况和节假日顺延。
八、*通考科目:
外语、管理专业综合知识两门
九、培训学费:
硕士学位课程班:总学费为24,000元,一次缴清。
(不包括论文指导、答辩费等费用)
十、考试和统考:
1、校内考试:10门课程由授课老师出题考试,每门课程结束即复习考试。
2、*统一考试:2门
(1)工商管理*综合:
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四科综合一张试卷)
(2)外语(英、日、俄)任选其一
十一、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半内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论文指导老师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财政科学研究所组织。
十二、获得资格:
1、《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通过*统考综合知识和外语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可获得*学位办颁发的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2、财政部科研所《同等学力证》书:
学习结束,在校各科成绩考试考核合格,获得财政部颁发的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证书。
3、财政部科研所《结业证》书:学习结束,在校各科成绩考试考核合格,获得财政部颁发的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4、《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证书
(另收培训及考试认证及教材费用18,800元)
获得以上任何一个证书,可免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会计师协会、国际财务管理师协会联合认证的《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的三门课程(共四门)。另培训一门专业知识课程,考核合格可获得《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