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医学或食品、营养、保健相关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医学或食品、营养学相关专业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24周岁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24周岁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培训内容:根据*《公共营养师》培训教材组织培训,主要学习内容:基础营养、各类营养素之间的关系、食品安全、食品与膳食、病病与营养、特殊人群营养等相关内容。
2、培训教材:*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培训教程《公共营养师》。
3、培训师资:湖南中医药*,湘雅医等营养专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