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临聘人员15名,主要从事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四次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作风正派,热爱统计事业,遵守统计工作纪律相关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知识技能。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会计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人员及我县贫困户子女优先)。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违反《*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网和三都水族自治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时间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29日; 2、报名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三都水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二楼);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亲笔手书自荐信1份,其他能佐证对应聘职位的具备优势条件的材料;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保证提供、填写的以上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 1.时间:2018年8月31日9:00-12:00。 2.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面试。 4.成绩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择高分录取。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5.若因被招聘对象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按时进行面试签到,将自动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由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聘用情况 1、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一年,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 2、聘用待遇:临聘期内单位给予办理工伤保险,不再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基本工资:2800元/月;半年绩效考核奖:1200元/半年,差旅费按在编职工同等待遇报销。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组织实施,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开展招聘有关具体工作。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办公室。 联系人:邓金花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