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数据显示,“特岗计划”实施以来,共招聘特岗教师二十多万,占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五。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十八万余人,地方“特岗计划”招聘五万多人,百分之八十多的特岗教师期满之后选择留任当地。天津特岗教师考试培训机构哪家好,天津特岗教师考试培训机构就是你最值得信赖的机构。
特岗教师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月工资根据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水平发放。
特岗教师实施原则
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我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领导下,建立省*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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