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性质:在*、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护理机构中,助理教师主要负责婴幼儿保健工作,培养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
护士培训内容:护士职业道德规范、婴儿生理知识、婴儿保健知识、婴儿心理知识、婴儿教育知识、婴儿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基础知识、婴儿安全知识、婴儿营养知识、健康管理、生命管理等。
基本知识:
1 ~ 3岁婴幼儿的解剖生理特征: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和感觉系统。
2、0-3岁幼儿的心理发展特征:感知、记忆、思维、想象、注意、人际交往、自我意识、情感与情感、意志力、气质、言语能力。
3岁至3岁婴儿的营养:热、营养、营养需求、膳食评价和营养行为的基本知识。
4、0-3岁幼儿教育:教育意义、教育特点与内容、教育原则与方法。
5.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宪法》、《妇幼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食品卫生法》、《劳动法》。
什么是看护者
看护者:在幼儿园或托儿所负责孩子生活的人被称为看护者。
2. 护士适用条件
1)幼儿护理员资格等级5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毕业,从事本行业两年以上。
2. *毕业后,接受了为期一年的护理培训,从事了一年的专业工作。
3.高中毕业生接受短期护理工作的培训。
4. 毕业于职业高中的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教师。
(二)中级护理员资格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初级证书后履行职责满四年(含四年)的。
2. 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满四年(含四年)的。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本职工作4年(含4年)以上,在短期护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4. (二)*毕业,从事本职工作满六年的。
(三)三级护理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中级证书后,执行职务满五年(含五年)的。
2. 从事该职业十余年的*毕业生。
3.(二)从事本职工作满八年以上的学前教师、学前教师职业高中毕业生。
4. 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满八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