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云南理工职业
(二)国标代码:14675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普通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办学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9号、
二、学校概况
云南理工职业是经云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云南大型国有企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星翰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云南云能星翰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举办。
占地533亩,规划建筑面积48万余平方米,总投资19.71亿元,目前正在二期工程建设,预计今年九月完成,完成后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17.47亿元。
目前下设大数据、轨道交通、建筑工程、管理四个二级,建有装配式实训推广中心、轨道交通综合实训中心、大数据实训中心、土木工程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综合实训平台,为学生教学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20年设有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旅游管理12个招生专业。
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升学通道及服务。把国际化列入学校发展战略,成立了国际,为学生出国留学和国际留学生的培养打通了通道,搭建了平台,并提供良好的教学和服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领导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招生处作为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云南理工职业2021年招生计划以《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文科
理科
五、录取原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考机构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
(六)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籍所在地。
六、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备案的云南理工职业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七、奖助学金
(一)奖助学金:奖学金(8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云南省*奖学金(6000元/生);云南省*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一等助学金(3500元/生);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
(二)翰文新生助学金:2000元/生。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高额度8000元/年。
八、收费标准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 |
600602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3 | 13500元/年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13500元/年 |
60060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3 | 13500元/年 |
61021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 | 13500元/年 |
610205 | 软件技术 | 3 | 13500元/年 |
610212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13500元/年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3500元/年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 | 13500元/年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13500元/年 |
560308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13500元/年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 | 12000元/年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12000元/年 |
九、 其他事项
(一)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悖时, 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9号
邮 编:6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