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我国西部地区一所以地质类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是全省承办过一类职业技能比赛的高校,是*88个"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之一,也是教育部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之一, 并于2018年12月首批通过验收。
学校主校区位于昆明阳宗海级旅游度假区。此外还拥有经开区、武定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88亩。资产总额达64553万元;校舍建筑面积达到269507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万册、 电子图书49万册, 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6870.95万元,生均设备近7000元。学校现有实训室93个,校内专业实习实训基地3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0个,实训设备台套数7062套,实习工位数为4047个,各类在校生近14500人。
●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云南省兼招中专、技校、职高应、往届毕业生(即"三校生")。雕刻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招收普通高校艺术类统考考生,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联)考成绩。
●填报志愿
1、到云南招考频道网填报志愿。
2、为确保录取,请在高职专科(云南省)志愿填报我校,并将所喜欢的专业填报在志愿,所报专业非一志愿者,原则上不再调整专业。
3、其它按和各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报名和填报志愿。
●录取规则
(一)普通录取原则
录取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校)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填报志愿的考生。
4、退档原则:分数低者先退。
5、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网通知公告栏上()。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网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单独招生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2、专业志愿录取以总成绩优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者,作退档处理。
3、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