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学分修行办法:
学生实践为5个半月,总共分为6个实践周期,6个周期的学分总分共计800分,其中:第1周期为100分/周期,第2--6周期为120分/周期,总复习周期为100分/周期,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实践周期学分修行办法:
(二)总复习周期学分修行办法:
(三)个人考核结果管理:
1、毕业标准:
(1)个人总学分不低于400分且药理+专业学分不低于110分的学员,可颁发毕业证书;
(2)低于11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要求在实习年度继续参加补考,修得相应学分后方可颁发毕业证;
(3)实践学习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纪造成严重影响者,由学校知会家长,原则上不予毕业。
2、实践结业证颁发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个人修行总学分不低于600分;
(2)药理+专业学分不低于260分;
(3)实践体验学分不低于140分。
3、奖学金评定:
(1)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评奖资格:
A、未经请假私自逃学的(含实践期);
B、考试有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的;
C、违反学校纪律,有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D、门店实践期间与顾客或同事发生激烈冲突者。
(3)奖学金根据个人评价得分的年级内排名设定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