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层次
大专毕业
招生对象
高职院校的招生对象,主要包含三类: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农民工、下岗职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扩大高职招生规模,面向这三类招生对象的招生,需要改革。
高职扩招含义
高职扩招,是指高职院校实施扩招,属于*扩招。2019年高职院校实施扩招,扩招人数为100万人。2020、2021两年高职扩招200万。
热点关注
内容摘要:2021年下半年已经到来,陆续有小伙伴开始关注今年的高职扩招报名,现在各个省份的高职扩招文件还没有出来,正常的流程就是等待省教育厅公布报名,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会在规定时间去学校参加入学考试,大概在9月份的,现在云南高职扩招部分院校已经开始预报名阶段了,尤其是医学专业的名额很紧张,需要预留名额,关于更多关于高职扩招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详询:150 8714 8048)
什么是高职扩招
高职扩招,是指高职院校实施扩招,属于*扩招。2019年高职院校实施扩招,扩招人数为100万人。2020、2021两年高职扩招200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职扩招工作 ,2019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扩招政策
从1999年起,在若干省、市进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新增招生10万人。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次提到2019年要对高职院校实施扩招,人数是100万人,提出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涉及到1418所高职院校。
2019年4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5月8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发布《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2020年5月,2020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今明两年高职扩招200万的任务。
重大意义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将对我国教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招生对象
高职院校的招生对象,主要包含三类: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农民工、下岗职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扩大高职招生规模,面向这三类招生对象的招生,需要改革。
宽进严出
推进高职院校的招生改革,面临一个实际问题,即降低高职入学门槛。要让降低入学门槛而不影响高职的质量,就必须切实推进"宽进严出"的培养改革。从全世界范围看,高等教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后,高职院校办学必然进入"宽进严出"阶段。
质量型扩招
质量型扩招,做好三个保。一是用优质资源保,用优质校拉动一般校,提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整体提升办学水平。二是用师资队伍保,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银龄讲学"补充一批、社会力量副业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三是用教学改革保,针对不同生源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加快学历书和职业技能等级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高职扩招招生条件
一、哪些人可以报考?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累计具有云南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员工。
具体需要什么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云南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员工;
3.具有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高职扩招学校:
红河卫生职业技术
红河卫生职业技术高职扩招专业
1 、 药学 2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医学美容技术
4 、口腔医学技术 5 、老年保健与管理
考试方法
一、文化素质测试
(一)考试方式 采用纸质试卷和答题卡的形式考试(请自行准备2B铅笔)
(二)考试科目 综合统一同一套试卷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知识。
(三)考试题型 考试题目全部为客观题,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七、附则
(一)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 过招考频道或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二)本章程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 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暂时试行,扩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云南省教 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扩招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信息网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