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什么是"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试点"?有何规定?
主考院校根据*优势及师资力量从所主考的专业中遴选实践技能性强的课程,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课程申请并同意后,于每年4月和10月向考生公布。考生自愿选择参加。
试点院校根据公布的实践课程,组织自愿参加的学生到主考院校办理集体注册,接受主考院校助学指导及实践环节考核。
实践课程评价: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参加统考,成绩占70%,实践部分由主考院校考核,成绩占30%,2项成绩合并计算该课程的总成绩。
想了解更多自考相关资讯的朋友可联系下方电话咨询老师了解更多内容
联系方式
李老师:15634127856(同微信)
周老师:15550011809(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