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5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5 |
3 | 供用电技术 | 25 |
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5 |
5 |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 | 25 |
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5 |
7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5 |
8 | 工程造价 | 35 |
9 | 工程测量技术 | 25 |
10 | 煤矿开采技术(招男生) | 25 |
11 | 应用化工技术 | 25 |
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5 |
13 | 文秘 | 35 |
14 | 建筑室内设计 | 25 |
15 | 会计 | 35 |
16 | 人力资源管理 | 35 |
17 | 市场营销 | 35 |
18 | 物流管理 | 25 |
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5 |
2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5 |
600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12月25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高考报名点审核确认。同时(昆明、曲靖、大理州、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保山)考生确认现场缴纳报考费130元/生。其他地州考生待考试时,到考点缴纳报考费。
4.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3月6日—10日期间,自行登陆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云南*)网站,点击进入"单独招生"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各占300分。
(一)文化知识考试
1.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00分、数学80分、英语50分、政治70分,共计四科、总分30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大纲说明》。
4.考试时间:3月11日上午9:00—11:30,共计150分钟。
5.考试地点:报名结束后,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考点设置如下:
(1)曲靖考点(曲靖、昭通考生):曲靖市职教中心园区(4路车终点站)云南能源职业技术。
(2)西双版纳考点(西双版纳、普洱考生):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云南能源职业技术。
(3)红河州考点(红河考生):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伸段:蒙自高级职业中学。
(4)文山州考点(文山考生):文山市中学(新闻路107号);文山州中学(文山市秀峰路158号)。
(5)大理考点(大理、丽江、迪庆考生):
笔试考点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万花路大理荷花校区;
笔试考点二: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古城校区。
面试地点:云南省大理市下关万花路大理公寓。
(6)保山考点(保山、德宏、怒江、临沧考生):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保山。
(7)昆明考点(昆明、楚雄、玉溪、):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经济管理职业。
州市考点原则上集中安排在相应州市的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由相关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联盟院校按分工参与组织。每个考生的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有详细说明,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6.考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缴费收据)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后,由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
(3)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二)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3月11日中午1:00点后,由各考点公布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的考生名单。
2.面试时间:3月11日下午2:00点开始,按考生名单顺序组织面试。
3.面试地点:与文化知识考点一致。
4.面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职业素质等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
(3)面试由联盟各院校组成综合素质面试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300分。
(4)面试成绩由面试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三)考生综合成绩
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六、录取办法
联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联盟院校间互认考生综合成绩。若考生所报院校计划录满,经考生本人申请,可在联盟内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