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成绩计算方式
1.A、B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4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
2.C类: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一)考生分类及考试方式
1.考生分类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为基础,结合上级主管*要求,将考生分成A、B、C三类。
A类考生为具有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为无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考生;
C类考生为社会人员考生(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社会人员考生只能以往届生(即B类考生)身份报考。
2.考试科目: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1)A类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其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数、外三科成绩,满分300分。
(2)B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300分(所有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3)C类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4)A、B、C三类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兴趣、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满分3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按照9个专业大类的不同要求分别进行,除创意设计类外,其余专业大类均采用面试形式。创意设计类综合素质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其中面试满分180分,笔试满分12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考试
2.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需要考什么
考试形式一般为"文化联考+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文化联考回包括语数英三门科目答;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上机测试和面试,上机测试在计算机上答题,考核学生人文素养;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倾向等基本职业素质。
综合性质的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是根据考试院单独招生考试要求,结合单独招生政策,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之一,它以中学所学知识为基础,结合高中和中职教育的学习要求及教育实际,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实践意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侧重考察考生的道德修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科学素质、基本常识、人文素质和职业认知及价值取向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所具有的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潜能,是否具有行业工作岗位适应意识和学习能力以及与社会所需的基本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通过对考生进行知识与能力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能力要求
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知识和能力。
1、政治时事知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纪意识。试题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哲学、时事等多方面内容。
2、分析判断能力
要求考生具有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分析论证能力。逻辑推理试题的内容涉及自然和社会各个领域,考察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分析、判断、推理等基本逻辑思维能力。
3、知识素养能力
要求考生具备参加职业教育学习所必须具备的理解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知识积累、推理判断、科技常识等。
4、自我控制能力
要求考生具备与所选报专业相适应的情商,善于掌控全局和应对各种不利局面;善于克制、容忍、理智的对待苦难、挫折、失败;有一定的耐心和韧劲。
5、社会适应能力
要求考生具备参加职业教育学习所必须具备的理解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6、审美能力
基本的艺术感受、想象、比较、欣赏与评价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与内容
1、测试形式
面试或者综合笔试
具体根据学校要求准备,有的学校是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有的学校是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录取要求
各专业单招计划数
1、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志愿报考的考生,在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报考生源不足,我院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2、 对于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
4、退档原则:
(1)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且专业不服从调剂;
(2)投档分数偏低;
(3)不符合我校专业成绩或文化单科成绩录取要求;
(4)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所有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均认可省统考成绩,未组织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经生源省招生考试*批准,也认可考生参加其他高校同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以各省招生考试*公布具体规定为准。
(2)对未组织摄影摄像专业统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专业限招主科为声乐的音乐类考生。
(4)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方式,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及加分政策
1.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并持有证书的考生,*入学(录取手续于高考统招时办理)。
2.在校期间获得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互联网+"*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并持有证书的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可获得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的总成绩加分。
3.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5月25—29日期间,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提交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加分申请。
(一)报名
时间:5月6日-5月18日
方式:网上报名。点击我院招生网(:85)首页右侧"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报名页面;或直接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 "进行网上报名。
提示:
1.考生报考我院志愿时,可填报同一专业大类中的1-3个专业,以个专业为单招考试专业;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网上报名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必保持单招录取期间联系电话的畅通。
(二)资格认定
时间:5月19日—5月20日,仅社会人员考生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其他考生无须进行资格认定。
方式:社会人员考生在报考时须下载(考生在网站下载表格后填写)或在高考报名点打印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将资格证明材料提交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认定。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社会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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