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如何报名,报名条件和需知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企业人力资源规划
草拟专项协议:专项议可以在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协商确定,也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因满足主客观情况变化的需要而订立。
与合同同时订立的内容通常包括:服务期限协议、培训协议、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聘任协议书、岗位协议书、补充保险协议等;
在合同履行中确定的内容通常是:因劳动制度变化、组织结构调整,拖欠劳动者工资、应报销的医疗费或是离岗及下岗后的保险交纳及津贴等专项协议。
无效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主体:未成年签定或内容不合法:保证金、工作时间、方式、非法活动等);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故意歪曲、捏造或隐瞒事实,使对方在不完全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而签定的劳动合同;或以给对方造成伤害进行逼迫,致使对方屈服其压力,签定违背自己真实意志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