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如何报名,报名条件和需知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企业人力资源规划
补偿金核算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应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1]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根据劳动者在企业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多不超过12个月。
[2]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补偿同前;
[3]经济性裁员,由于客观发生变化,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除经济补偿金外,同时应发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重病或绝症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重病不低于医疗费的50%,绝症不低于医疗费的*。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放外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底50%作为额外经济补偿金;
[5]解除农民的劳动合同时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6]因工作需要,经企业主管*和有关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员工,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