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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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事故处理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特种设备事故按伤亡(含中毒)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设备损坏程度不同,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等4级。
(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予案,尽力抢救并及时报告。报告方法按《条例》第66条执行。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发生地点;
3、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概况。
(三)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四)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人员认真处理,并及时总结教训,整改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