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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有专任教师44人,其中博导1人,享受湖南省特殊津贴*1人,高级职称18人,*执业医师12人,*执业护士29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16人,"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93%。其中8人获得 "*教师"、"青年教学能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株洲市好老师"荣誉称号。近年来,全系累计获得省、市级及校级立项课题5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130余篇,主编和参编*规划教材、省编教材5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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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有专任教师44人,其中博导1人,享受湖南省特殊津贴*1人,高级职称18人,*执业医师12人,*执业护士29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16人,"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93%。其中8人获得 "*教师"、"青年教学能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株洲市好老师"荣誉称号。近年来,全系累计获得省、市级及校级立项课题5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130余篇,主编和参编*规划教材、省编教材5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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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政策
1.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什么?
答:免学费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依法批准、符合*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享受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各省级人民*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