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男性性取向心理医生关于"性取向是同性恋"的诊断
一般来说,诊断"同性恋",要求"病人"具有只针对同性成员才有的跟性欲相关的情感、幻想或行为。即使在方便与异性交往的环境条件下,当事人 "在正常生活条件下,从少年时期就开始对同性成员就持续表示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情感,及性爱行为;对异性虽然可以有正常的性行为,但性爱倾向明显减弱或 缺乏,因此难以建立和维持与异性成员的家庭关系。"
如何确定一个人的性取向是指向同性的呢?
有两个重要的具体参照指标:一个是,见了喜欢的同性,他就有性器官兴奋的身体反应;再者是他内心具有想要动用性器官跟同性做爱的内心欲望和热情。身体性反应,产生快感;心理性欲望,产生幸福感。
有的男性同性恋者,在父母的逼迫下,跟女人结婚,还生了孩子。这时,父母就不理解:既然能够有夫妻性生活,还能射精生出孩子,他怎么就是同性恋呢?
回答是这样的:性器官上没长眼睛,不认识对方与之做爱的性器官是同性还是异性的性器官。人的性器官只要遇到适宜的黏膜刺激,就会兴奋,甚至可以出现性高潮,男性则会射精。但是,同性恋者,对异性的性器官,可以具有碰触时的快感,以及有性高潮,却没有心理上的幸福感。
幸福感,才是性爱的真正目的。
因此,我建议将"性取向"改为"爱取向"。
2、鉴别诊断
在鉴别诊断时,还要特别注意:同性恋者自身的性身份并没有改变。比如,身体是男性,心理上认为自己也是男性。如果身体是男性,心理上却认为自己是"女孩",这不是同性恋,而属于"易性癖",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要做变性手术的那部分人。
如果是单一性别的环境,出现了同性性行为,并不一定是同性恋。比如,钢铁厂的男工人,纺织厂的女工,护士学校的女生,监狱关押的犯人等,他们在 接触不到异性的情况下,会出现"同性性行为",这时,不算是*的"同性恋",因为当他们有机会接触异性的时候,他们的同性性行为就会自动放弃了。
二、同性恋的形成原因
迄今为止,科学对于同性恋和异性恋是如何形成的,并不清楚。同性恋者,往往会根据自身的感受和体验,认为自己从懵懵懂懂的时候,就隐约地觉察到了自己是同性恋,所以,他们就会猜想(或者宁愿相信)自己是由遗传基因造成的。
到现在为止,科学家也没有发现跟同性恋准确相关的基因。在科学没有弄明白"性取向是如何形成的"的情况下,只能有一句话是可以参照的:无论同性 恋还是异性恋,性取向是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句话,几乎是废话,并没有说出具体的产生机制。但是,这句话,其实也是有用的。比如,当有 论文报告说"发现了同性恋的基因"时,我们就可以说,同性恋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基因"这样的生物学因素,而是生理-心理-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即使同样的都是"同性恋者",其实,每个同性恋者,都是"独特的"、"与众不同"的,都无法仅仅用同一个普遍和统一的科学原理去说明。
但是,我们可以朴素地、类比地来说,同性恋,较之异性恋,就像是"右位心"。一般人的心脏在左边,个别人的心脏在右边。尽管他跟大多人很不一 样,但是,这只能说是"个体差异",而不能说是"疾病",因为他的健康状态是良好的。同样的类比,多数人是人是右利手,少数人是左利手,左利手并不是病 态。有的人喜欢吃羊肉,有的人不喜欢吃羊肉,不喜欢吃羊肉的人,也不是病态。
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即,性取向不是当事人故意所为,不是他的自主意志所能决定和改变的。因此,同性恋性取向所导致的直接行为问题,与道德无关;同性恋者本人对于其性取向,不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
即使将来,科学家把同性恋/异性恋的形成机制搞清楚了,即使医生已经有方法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了,那么,是否有必要去"治愈"同性恋呢?回答是 否定的。因为,科学是手段,人是目的。科学手段应该服从于人的目的。同性恋者,如果他觉得那样生活,对于他个人来说就是幸福的,那么,有谁有权力用科学手 段,去改变同性恋者呢?!
每个个体,都是值得尊重的。个体之间,享有平等的做人的权利。我们不能以多数人的状态视为正常,少数人就被视为病态;不可以用"多数人"压迫"少数人",以多数人的意志去胁迫改变少数人。
所以,同性恋现象,不是疾病问题,更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它所反映出来的是全社会对个体差异性的尊重和人文关怀问题。
三、同性恋的性取向,能够被"治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