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 则
*条 为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等九*《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等决策部署,结合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3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科技产业园学士路345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公办全日制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 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为更好地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湖南食品药品职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成的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17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单独招生。
第十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一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1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二级*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药* | 药学 | 三年 | 400 | 5460 |
药物制剂技术 | 三年 | 100 | 4600 |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60 | 4600 | ||
中药* | 中药学 | 三年 | 360 | 5460 | |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 三年 | 40 | 4600 | ||
中药制药 | 三年 | 75 | 4600 | ||
中医养生保健 | 三年 | 80 | 4600 | ||
经管* |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 | 三年 | 160 | 46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电子商务方向) | 三年 | 70 | 4600 | ||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 三年 | 70 | 4600 |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150 | 4600 | ||
专业组二 | 食品*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100 | 46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80 | 4600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三年 | 80 | 4600 |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烘焙方向) | 三年 | 130 | 4600 | ||
餐饮智能管理 | 三年 | 80 | 4600 | ||
退役军人 | 三年 | 5 | |||
总计 | 2100 |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5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志愿*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