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 则
*条 为进一步规范郴州职业技术*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郴州职业技术*,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郴州职业技术*,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郴州职业技术*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郴州职业技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0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生(含同等学力)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189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专业组一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105 | 4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40 | 506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70 | 4600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70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70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05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25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05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95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80 | 46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0 | 78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专业组二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90 | 35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65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65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70 | 3500 | |
电子商务 | 三年 | 65 | 35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75 | 46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05 | 4600 | |
总计 | 1890 |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招生计划4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退役军人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同一专业录取人数达30人以上的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足30人的编入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全日制脱产学习。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志愿*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