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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招生简章 湖南艺术设计专业学校

日期:2022-12-08 20:38:10     浏览:31    来源:湖南招生咨询
核心提示:秋季招生简章 湖南艺术设计专业学校二、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的目的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目的是通过在日常教育中,促进学生学知识,练
秋季招生简章 湖南艺术设计专业学校
二、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的目的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目的是通过在日常教育中,促进学生学知识,练举止,强健体魄,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顽强的作风。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整齐划一;有利于提高学习质量,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作风纪律素质,使其成为思想过硬,知识全面,作风优良,纪律严明,适应企业管理和社会需求的合格"社会人"。 长沙湘江科技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从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人为本,效仿军队正规化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采取理论学习和训练实践相结合、规范管理和养成教育相结合,着眼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在准军事化中养成纪律严明,吃苦耐劳,严谨求实的优良习惯。
三、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2)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形成健康的世界观和正确的方法论;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勤奋好学、热爱本专业、安心基层工作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4)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实干创新的精神;具有正直、诚实、公道的作风,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强烈的创新意识。

技术专业专任教师20人,硕士研究生人,其中正高2人,副高职称以上8人,双师素质型教师20人,兼职教师15人,讲师7人,初级3人。康复专任教师主要来自中南*、湖南省中医药*、华西医科*等*重点院校,80%以上专任教师为研究生毕业。通过引进、聘请、培养等方式,建成了"企业大师引领、专兼职相结合、校企优势互补"的教学团队。校企共同协作,建立双专业带头人制,培养了1名校内技术专业带头人。同时,聘请中南*湘雅二医院康复科主任张长杰教授为我院校外专业带头人,充分发挥出校内、外专业带头人的优势和引领作用。对接职业岗位,加强骨干教师培养,鼓励教师攻读在职博士,培养出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对接职业岗位,每年选送骨干教师到湘雅一、二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培训。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每年暑假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所有骨干教师均获得医疗行业*证书和各类考评员证书,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聘请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了稳定的兼职教师库,共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施、项目开发、顶岗实习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等教学全过程
招生办073188626490   招生咨询 18807413027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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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州推荐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材料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市州人力资源社会**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通过核查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州财政局备案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厅提出推荐意见。
(三)*评审
省人力资源社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择优拟定符合条件的基地名单。
(四)上网公示
对拟入选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在省人力资源社会*公共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行文公布。
(五)定期复核
建立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退出机制。每年年底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复核,由基地按照复核程序进行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参照认定基地的评审办法对基地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第七条  奖补标准
奖补资金从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场地租金减免,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
每年从已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选45个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辐射示范作用强、孵化成功率高、发展前景良好的基地,分层级给予奖补资金,每年重点扶持5个基地,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资金,其余基地给予每个40万元的奖补资金,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优先考虑。对于孵化效果好的基地可连续扶持,连续扶持的基地从申请复核的老基地中评审择优选择。已享受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的孵化基地,当年不再享受本办法的扶持资金。

...*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创业孵化基地(*生创业园,下同)建设,大力推动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5〕3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每两年评估认定一次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每年给予创业孵化成功率高,创业服务效果好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资金扶持。
第三条  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评审、上网公示"的原则,从全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估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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