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发〔2022〕54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汽车工程职业*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章 总则

*条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是株洲市人民*和*汽车工程学会共建的公办高职院校,业务归口湖南省教育厅指导。学校是*"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首批卓越高职院校、*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军士生院校、湖南省公费师范生联合培养院校、湖南省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湖南省"平安"系列创建示范单位。

第二条 *设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城智慧路79号,西校区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城智慧路99号。

第三条 学校在湘招生代码为4719,国标代码为13937。

第四条 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制三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毕业生,均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教学、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审核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统筹协调重点工作。*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协调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单招报名

第六条 招生对象。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七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8日。实行网上报名,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院校志愿设*院校志愿、第二院校志愿;专业志愿设6个有效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八条 考生类别。考生类别分应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应往届中职考生、美术生、艺体特长生、退役军人,共5类。

第九条 特殊类别考生报名

1.退役军人。须提交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认定或资格审核材料。

2.技能竞赛获奖考生。(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学习期间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填写并提交《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入学审核表》(*招生信息网下载表格)、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阶段学校公章)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所有获奖考生须提交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阶段学校公章)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获二等奖的考生须填写并提交《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技能测试审核表》(*招生信息网下载表格)。

3.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分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

(1)体育特长生。限招足球、男篮、女篮、田径、乒乓球、跆拳道、武术等专业特长,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高中阶段在县市级教育局举办的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不含接力项目)或省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不含接力项目)。集体项目为县市级教育局举办的比赛中获得前四名或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考生须提交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须提交"*体育总局运动员查询系统"网站上证书审核截图打印稿。

(2)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总成绩≥200分的音乐类、舞蹈类、器乐类、表演类考生;持声乐、钢琴、器乐业余九级并持有证书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地市级艺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的学生。考生须提交艺考成绩、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4.美术生。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有湖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得分≥200分的考生须提交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美术生限报服饰艺术*专业。

第十条 资格审核。退役军人考生资格审核资料收件时间为:2月21日-2月28日;技能竞赛获奖考生、艺体特长生、美术生等三类考生资格审核资料收件时间为:2月21日-3月3日。考生资格审核资料由考生本人线上提交(具体提交办法可进入招生就业信息网站查询)。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资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均按应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录取规则参与录取。

第十一条 报名考试费。完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3日前关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微信公众号,通过"单招缴费"功能完成支付报名考试费(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院单招考试资格。

第十二条 准考证打印。完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8日通过"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微信公众号,"准考证打印"功能,确认考生报名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咨询招生就业处(0731-22118833/22118855)。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应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等3类考生设招生计划3393名,以*志愿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不同类别考生计划;退役军人设招生计划20名;艺体特长生设计划37名,其中体育特长生30名、艺术特长生7名;美术生设计划50名。单独招生总计划数为3500名,上述单列的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转为录取应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学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所属二级*单招计划收费标准(元/年)
专业组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车辆工程*804600
专业组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车辆工程*1004600
专业组一智能交通技术车辆工程*804600
专业组一物联网应用技术车辆工程*504600
专业组一汽车智能技术车辆工程*905060
专业组一汽车电子技术车辆工程*1005060
专业组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车辆运用*1004600
专业组一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车辆运用*1004600
专业组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车辆运用*1505060
专业组一新能源汽车技术车辆运用*1505060
专业组一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航空工程*604600
专业组一无人机应用技术航空工程*1204600
专业组一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航空工程*1004600
专业组一数控技术航空工程*1204600
专业组一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航空工程*404600
专业组一飞行器维修技术航空工程*604600
专业组一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工程*804600
专业组一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工程*804600
专业组一智能控制技术机电工程*704600
专业组一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工程*704600
专业组一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工程*504600
专业组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工程*504600
专业组一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机电工程*504600
专业组一轮机工程技术机电工程*504600
专业组二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经济管理*1003500
专业组二大数据与会计经济管理*1203850
专业组二工程造价经济管理*1004600
专业组二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803500
专业组二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贸易*803500
专业组二市场营销商务贸易*1203500
专业组二电子商务商务贸易*1203500
专业组二商务英语商务贸易*803200
专业组三大数据技术信息工程*804600
专业组三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信息工程*504600
专业组三软件技术信息工程*807800
专业组三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信息工程*804600
专业组三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工程*807800
专业组三产品艺术设计服饰艺术*407500
专业组三室内艺术设计服饰艺术*1257500
专业组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饰艺术*807500
专业组三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艺术*507500
专业组三时尚表演与传播服饰艺术*357500
合计3500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限制。

1.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要求女生168cm以上,男生17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好,形象气质佳;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

2.应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艺体特长生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中职应、往届考生专业只允许考生在上述同一个专业组中任选。美术考生专业仅限在服饰艺术*专业中任选。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和安排。

1.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文化素质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我校将按普通高*生、同等学力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普通高*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测试;对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总分200分。

(2)退役军人考生,按普通高*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应届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专项测试:体育艺术特长生、美术生须按考生申报类别参加专项测试。专项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1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项测试不合格者均按应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录取规则参与录取。

4.面试:形体检测,简单台步表演,1分钟以内普通话自我介绍,5分钟以内才艺展示。所有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根据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安排,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赋分原则。

1.具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赋分原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总分500分。其中,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须加入面试成绩(40分),总分540分。

2.没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含应往届普通高*生、应往届中职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赋分原则: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总分500分。其中,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须加入面试成绩(40分),总分540分。

3.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获二等奖的考生免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200分)计入总成绩;获三等奖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的80%(160分)或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高分作为技能成绩计入总成绩。

4.体育、艺术特长生:赋分原则详见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202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5.美术生:赋分原则详见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2023年美术考生招生办法》。

6.退役军人:须按普通高*生类别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赋分原则:直接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总分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