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民族职业*单招录取原则
portant;">1、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portant;">2、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portant;">3、*对报考*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portant;">4、总分同分段的考生,以技能测试分数或综合面试分数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分数同分以数学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以语文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
portant;">5、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portant;">6、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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