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贸学校新校区
学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学生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学生个性发展,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大力推行"一专多能,一凭多证"教学改革,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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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高级职称2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0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达60%以上;有二级教授3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225"工程高层次卫生人才3人,有省级医学*带头人、*教师、*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省市名中医、核心*等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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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学生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学生个性发展,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大力推行"一专多能,一凭多证"教学改革,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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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高级职称2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0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达60%以上;有二级教授3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225"工程高层次卫生人才3人,有省级医学*带头人、*教师、*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省市名中医、核心*等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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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职*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和《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行为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套取中职资助资金现象的省份,*财政将按照套取资金数的双倍扣减该省份有关以奖代补资金,并按隶属关系取消学校所在县(市、区)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的申报资格,从查处之日起,三年内*财政对违规学校不给予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