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劳动关系协调师三级、二级认证培训学校
——珠海畅想职业培训学校具有十年企业人力资源培训专业基础,是珠海市*取得省培委授权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试点培训的单位,其业务范围覆盖珠海和澳门。为了您的职业发展和职业利益,也为了您所服务的企业和谐发展和利益,我们欢迎新老朋友来本校参加试点培训和*统一考试!
职业定义: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资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其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
培训对象:
一)、从事和准备从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人力资源(含人事、劳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安全保障、社会保险等)和劳动系管理的人员;
二)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务租赁、人才租赁、猎头、律师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五)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六)社会上从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关系咨询事务人员;
七)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或即将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并连续从事相关职业2年以上
报名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毕业证复印件;
(3) 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5张;
(4)工作年限证明;
(5)填写《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鉴定个人申报表》
报名咨询、地址:
地址:珠海吉大景园路华庆大厦709
电话:0756- 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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