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lduo;三级公共营养师&rduo;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lduo;三级公共营养师&rduo;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
(5)取得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助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一级(讲师级)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毕业8年、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营养师二级和一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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