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职业技术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第三条学校是*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批准、长沙市人民*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 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结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结业)证书学校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结业)证书。
第五条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湖南信息职业技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 和相关*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就业招生处是组织实 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 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 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5个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 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2.8%的比例申报 2023 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 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考生类别: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有效成绩) ,以下简称A类考生;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生),以下简称B类考生;
3、退役军人,以下简称C类考生。
第十二条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640人,具体单招专业(方向) 、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计划(个) | 学费(元/年) |
1 | A 组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60 | 4600 |
2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55 | 4600 | |
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100 | 5060 |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60 | 5060 | |
5 | 现代通信技术 | 3 | 55 | 4600 | |
6 | B 组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60 | 5060 |
7 | 数控技术 | 3 | 60 | 4600 |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80 | 5060 |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80 | 4600 | |
1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65 | 4600 | |
11 | 汽车智能技术 | 3 | 65 | 4600 | |
12 | C 组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75 | 4600 |
13 | 软件技术(JAVA 开发方向) | 3 | 110 | 7800 | |
14 | 软件技术(Web 前端开发方向) | 3 | 50 | 7800 | |
15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60 | 4600 | |
16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85 | 4600 | |
17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60 | 4600 | |
18 | 嵌入式技术应用 | 3 | 65 | 4600 | |
19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3 | 75 | 4600 | |
20 | D 组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40 | 4600 |
21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90 | 9000 | |
22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100 | 7500 | |
23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65 | 7500 | |
24 | E 组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90 | 7800 |
2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60 | 4600 | |
26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120 | 4600 | |
27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3 | 90 | 4600 | |
28 | 大数据技术 | 3 | 90 | 4600 | |
29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 | 60 | 4600 | |
30 | F 组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115 | 3500 |
3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40 | 3500 | |
32 | 电子商务 | 3 | 175 | 3500 | |
33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75 | 3500 | |
34 | 商务日语 | 3 | 20 | 3200 | |
35 | 商务英语 | 3 | 90 | 3200 | |
合计 | 2640 | ||||
备注:招收篮球、乒乓球、排球项目的体育特长生24 人(乒乓球男2人,女 2 人;篮球男6 人,女 6 人;排球女 8 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 |||||
★实际收费按2023 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0 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根据*志愿*专业实际参考人数, 按各类别(ABC 三类) 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 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报名方式
第十三条 符合湖南省2023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社会人员仅限退役军人) 均 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 1-2 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 后,如有剩余计划,再组织开展第二志愿考生考试录取工作,特 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限填报1 个专业组,如超 过 1 专业组,只认可考生填报我校的*个专业组。
第十六条 考生可填报所选专业组中的 1-3 个专业,多填无 效。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 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 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 APP) 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八条 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考生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 平台"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 表,按照要求办理 有关手续(经户籍所在县(市、区) 退役军人事务*进行认定 或资格审核) ,并在报考前来校提交证明材料和退出现役证或转 业证进行资格认定,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的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B 类考生), 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报名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流程详见招生网,:未按要求缴费的考生不予排考。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 *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 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考试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 8 号湖南信息 职业技术。
第二十二条 考试时间: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
1、*志愿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11 日-12 日
2、第二志愿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8 日-9 日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方式:
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 A 类考生) 、中职考 生和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 B 类考生) 分类 考试,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模块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占50% (机试,满分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占 50% (机试,满分 300 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 A 类 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之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 B 类考生) 以参加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准,主要考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 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采用机试形式。
2.职业技能测试: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 ,分 别确定测试内容。具体如下:
(1)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 A 类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 试"(机试,满分 300 分)。
(2)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 B 类考生) 。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机试,满分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 (机试,满分 300 分)。
(3) 退役军人(简称为 C 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机试, 满分300 分)。
(4) 体育特长生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语文、数学、 外语三门成绩之和乘以0.6 折算,满分 180 分) ,只参加"职业 技能测试" (体育专项测试,满分 420 分)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 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机试,满分300 分) *0.6+"职业技能测试" (体育专项测试, 满分420 分)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低于 320 分不予录取。详见附 件《湖南信息职业技术2023 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十四条 命题:学校组织*统一命题。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制卷时由 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 保密*负责。
第二十六条 组考: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 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 评卷:组织相关*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 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 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高职(高 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 号) 相关文件 精神,结合自身发展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平竞争、公 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适应高职 院校分类招生,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 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 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 习期间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一、 二、三等奖及"湖南省*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推荐到有关高职院 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制定*生入学审核细则。 (*生 提交资料需进行个人陈述;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政策)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 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 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的 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 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单招报名结束后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招生网()。
第三十条 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志愿参考我校 的考生。*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 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 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 且 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 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志愿 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先录取退役军人和体育特长生,两者招生计划未用完时,剩余计划转入普通类型考生招生计划。普通类型考生再 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考生参考情况、 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一 致。如有专业计划尚未完成的,再依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按未 录考生的第二到第三专业志愿进行顺序录取。仍不满额的专业再 对服从专业调剂且未录取的考生在本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或文化 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南信息职业技术2023 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三十二条 我校将通过招生网()公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 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 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 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4) 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5) 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三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 全相同,和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时入学。
第三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 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 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 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时间将考试 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7 天。
第三十六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 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七条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 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 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 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 的,考生可*时间向教育主管*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 时报警。
第三十八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 和《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36 号) 所确定的程序和 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 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 举报电话为:0731-82782013。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 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 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 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 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 的,移送相关*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 产) 学习管理形式。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官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