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我院*志愿、第二志愿报考。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规则
1 根据*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政策)。
3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志愿学校的考生。*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4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高中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5 按考生*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参考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参考2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6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7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8 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如果经确认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专业剩余计划时,可在未被录取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补录取。